索引号 0736342/2017-00038 成文日期 2017-05-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365bet平台赌场管理委员会

    365bet平台赌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8 信息来源: 365bet平台赌场管理委员会 字体:[ ]

    各乡镇,区直各单位,驻区相关单位:

    《西湖管理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已经区管委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365bet平台赌场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17日

    西湖管理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

    根据省、市政府要求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1号)精神,为扎实做好 “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相关工作,持续抓好社会救助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清查整改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经区管委同意,决定在全区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现三个目标:一是正本清源,切实规范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在贯彻实施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使低保制度回归到“保基本、兜底线”的本位上来,截断当前社会救助领域各种乱象产生的根源。二是把握重点,精准识别认定保障对象。城乡低保重点清理“拆户保”、“违规保”和“漏保”等问题;特困人员严格按照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明确的救助供养条件进行清理;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清理重点是把握“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无其他经济来源”、“以户为单位”等3个关键。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工作实际,抓住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清理,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做到准、公、实,提高工作实效。三是提高标准,全面实现“两线合一”。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我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500元/月,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296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290元/月(3480元/年),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143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7800元/年,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4600元/年;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原则上按照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十分之一、六分之一、三分之一来执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按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全额保障,确保实现政策性脱贫。

    二、清理范围和重点

    本次清理的范围为全区所有在册领取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和兜底脱贫保障资金的对象。重点清理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明显不符合条件的“错保”对象

    1.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富人保”。(1)家庭经济情况好转,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家庭有商业门面或住房出租的;新建、购买、装修房屋不满3年的;农村居民家庭成员在城镇拥有门面或自建房屋的(因危房改建、拆迁安置或不可抗力损毁房屋修建及简单装修的除外);(3)家庭拥有非生活必需的机动车、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机械设备的(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4)拥有贵重首饰、高档家电等非基本生活消费品及饲养名贵宠物的;(5)家庭成员经商办企业,经营收入较稳定的;(6)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进入高收费私立、贵族学校就读,或子女自费出国留学的;(7)领取社保金后,家庭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8)家庭有大额存款的;(9)购买股票、期货及分红性商业保险等投资行为达1万元以上的。(10)连续3个月以上不领取低保金的。

    2.乱开政策口子的“特殊群体保”。具体包括以下4种不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成建制纳入低保的对象:(1)失地农民;(2)机关事业单位下岗分流职工;(3)外嫁女;(4)其他成建制纳入的特殊群体。

    3.法定赡养人有赡养能力的“老人保”。(1)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为财政供养人员、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且未丧失赡(扶、抚)养能力的;(2)法定赡(扶、抚)养人经商办企业,或为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的;(3)有众多成年子女或子女生活条件较好,有能力履行赡养义务的。

    4.家庭经济状况超标、拆户纳入的“病残保”。低保家庭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超过低保标准,但因个别家庭成员患重病或重残单独纳入低保的。

    5.有劳动力的“懒人保”。(1)城乡居民家庭中18-60岁、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有业不就或有责任田地不耕种,又无其他特殊困难的;(2)家庭成员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3)子女已成年具有劳动能力或就读高等院校的子女已就业及毕业一年以上的家庭。

    6.死亡未及时申报停保的“死人保”。(1)死亡时间超过1个月未停保的对象;(2)户主死亡不申报变更,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领取低保金的。

    7.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失信保”。(1)不如实向管理审批机关申报家庭成员构成、就业及收入、家庭财产状况的;(2)不授权民政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核查的;(3)在管理审批机关审核审批过程中,故意提供虚假现场或相关证明资料的;(4)拒绝接受工作人员或有关部门入户调查、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恐吓、殴打低保工作人员的。

    8.不符合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中明确的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原有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要逐一进行重新认定,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一律清退,重点清理认定以下对象:(1)有女(含婚生女、养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女)无子且女儿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2)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且义务人有履行义务能力或有稳定经济来源的重度残疾人;(3)有稳定经济来源,且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对象,如领取社会养老金的、有房屋出租的等;(4)其他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如已死亡的、年满16周岁且没有在接受义务教育或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等。

    在开展清理认定工作的同时,对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将特困人员精准认定为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三类。特困人员精准认定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

    (二)应保未保的“漏保”对象

    1.家庭经济状况低于城乡低保标准,未以户为单位纳入低保的。

    2.未以户为单位纳入社会兜底脱贫保障范围的。

    (三)社会救助领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

    1.低保经办人员、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套取、冒领低保资金的。

    2.国家公职人员本人及与其具有法定赡(扶、抚)养义务关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的。

    3.低保经办人员和乡镇、村干部在低保工作中索拿卡要,优亲厚友,为利害关系人员违规办理低保的。

    三、实施步骤

    认定清理整顿工作从2017年5月开始,8月底结束。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5月10日前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印发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启动认定清理整顿工作。各乡镇要召开动员大会,成立专门班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部署落实到位。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工作责任意识和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积极稳妥、公平公正推进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

    (二)清理整顿阶段(5月中旬- 6月底)

    以各乡镇为主,集中力量对现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有条件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核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切实整改。从6月1日起,所有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全部暂时停发保障金,待重新申报审批完成后,符合低保条件的,按重新核定的补助标准从6月份起开始补发;不符合条件的,从6月份起停止保障。停发保障金期间,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对象,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其基本生活。

    (三)督促检查阶段(7月-8月)

    一是乡镇交叉检查。在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7月15日前,由区纪检监察局、民政局组织乡镇进行全面的交叉检查。交叉检查对每个乡镇至少要抽查30%以上的村(社区),对抽查到的村(社区)所有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逐一上门入户核查认定。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本级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情况于7月20日前报区纪检监察局、民政局。

    二是市级检查验收。市人民政府于8月10日前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进行抽查和交叉验收,并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检查验收结果与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和资金分配挂钩。对工作中存在严重问题的地方,督促重新开展认定清理整顿,由市人民政府领导约谈当地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给予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社会救助政策实施是否公开公平公正、对象认定是否精准,事关全区扶贫攻坚工作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和民心向背。各乡镇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清理整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正视并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帮助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供强力支持。

    (二)精心组织,合力推进

    区管委成立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爱军任组长,区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周一夫任副组长,区委委员、政法委书记熊永忠任副组长,区民政局、区纪检监察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移民局、区国土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局、区残联、区信访局、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清理整顿工作统筹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乡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支持配合,合力推进清理整顿工作。民政局负责此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局负责清理整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管理及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测算和资金保障,切实做到区财政兜底保障,并安排专项清理整顿所需工作经费。人社局负责提供本地参保的申请救助人员及其家庭成员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信息。教育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区小学到高中就学情况。公安分局负责配合做好低保申请家庭成员的户籍、车辆、出入境等相关信息,并加大对骗取低保资金、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干扰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发改局负责提供相关数据,并参与指导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核算指导意见的制订。移民局负责与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兜底脱贫对象的动态管理,将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范围,向民政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脱贫农村低保对象名单和脱贫家庭人均收入等情况。国土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人员及其家庭成员土地使用情况及宅基地拥有情况。房管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房产拥有、房产交易和房屋租赁等信息。残联负责向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提供重度残疾人、疑似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残疾人名册,做好残疾等级核查和认定。区交通局负责提供申请救助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拥有工程机械、拖拉机和收割机等中型以上机械设备等信息。信访局负责专项清理整顿过程中信访问题的政策解释和处理工作。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商行负责提供申请救助人及其家庭成员银行存款账户的开户及存款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工作要坚持面向群众,接地气、聚人气、树新风,重点把政策宣传到位、工作实效宣传到位、先进典型宣传到位,增强宣传的主动性。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辟清理整顿工作专栏、开通咨询举报电话,全方位宣传清理整顿工作,增强群众认知和社会认同,为清理整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要研究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处置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理舆情事件,科学应对,及时化解,严禁发生大规模集访和群体性事件。

    (四)严格政策,规范操作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总体要求是乡镇初审入户调查100%,民主评议100%,公开公示100%,区民政部门入户核查不能低于30%。要严格执行按户施保的规定,除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申请审核,可以按照单人户形式施保外,其他对象一律整户纳入,坚决杜绝“拆户保”、“人情保”等违规问题发生。坚决清理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低保的特殊群体。对其中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要加强政策衔接,区民政部门要主动与扶贫等部门联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清退。要完善配套政策,对清退的对象,生活确有实际困难的,设立专项政策分类予以救助,确保基本生活,确保社会稳定。要通过进一步接受监督,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督”平台,对低保政策、低保标准、低保家庭保障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9月底前,各乡镇要将全部对象名单上网长期公示,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五)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这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具体办所、具体责任人;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具体工作谁签字谁负责。对认定清理整顿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查处,追查到底。

    举报电话:

    西湖镇:0736-2829288

    西洲乡:0736-2829930

    民政局:0736-2822428

    监察局:0736-28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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