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736342/2017-00062 成文日期 2017-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西湖管理区健康扶贫工程政策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09 信息来源: 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字体:[ ]

    ?人民医院,乡镇卫计办、扶贫办、民政所、财政所、社保站:

    现将《西湖管理区健康扶贫工程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西湖管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湖管理区民政局

    西湖管理区财政局

    西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西湖管理区健康扶贫工程政策清单

    类别项目政策内容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三提高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提高民政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患重特大疾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两补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2018年按50%的标准给予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率达到100%。
    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一减免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的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一兜底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二、落实医疗救助措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好病优化服务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为农村贫困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力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少得病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对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实施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落实6种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
    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环境卫生。
    开展妇幼保健免费服务项目对计划怀孕夫妇给予孕前优生免费检查。
    对计划结婚夫妇给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对计划怀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
    对全区孕15周到20周+6天的孕妇给予140元/人的免费产前筛查。
    对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对35-64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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