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乡镇卫计办、扶贫办、民政所、财政所、社保站: 现将《西湖管理区健康扶贫工程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页无正文) 西湖管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西湖管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西湖管理区民政局 西湖管理区财政局 西湖管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西湖管理区健康扶贫工程政策清单 类别 | 项目 | 政策内容 | 一、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 三提高 |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提高10% | 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50%,大病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90%以上 | 提高民政医疗救助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贫困人口中的低保对象和非低保对象患重特大疾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的自负费用,医疗救助分别按照70%、50%的比例救助。 | 两补贴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区财政2018年按50%的标准给予补贴,特困人口全额补贴,参保率达到100%。 | 参加“扶贫特惠保”家庭综合保障保险的保费,当地政府给予不超过90%的保费补贴。 | 一减免 | 对罹患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限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限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等9种大病的实际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以及医疗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由定点医院给予50%的减免。 | 一兜底 | 农村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赔付等综合补偿及定点医院减免后,剩余合规自付医药费个人支付仍有困难的,实行政府兜底保障,减轻或免除个人负担。 | |
二、落实医疗救助措施,确保农村贫困人口看得好病 | 优化服务 | 对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 为农村贫困患者提供“一站式”服务。 | 落实“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 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率达100%。 |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力度,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少得病 | 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 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台账,并实行动态管理。 | 对农村贫困人口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 实施12大类4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落实6种重点传染病和地方病综合防控。 | 落实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 |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治理环境卫生。 | 开展妇幼保健免费服务项目 | 对计划怀孕夫妇给予孕前优生免费检查。 | 对计划结婚夫妇给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对计划怀孕妇女免费发放叶酸。 | 对全区孕15周到20周+6天的孕妇给予140元/人的免费产前筛查。 | 对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免费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 | 对35-64岁的已婚育龄农村妇女提供免费“两癌”(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 |